声 明
一、本报告指定位置未加盖本公司监测报告专用章及其骑缝章均无效;
二、本报告部分复制,或完整复制未加盖本公司监测报告专用章或发生涂改均无效;
三、未经同意本报告不得用于广告宣传;
四、委托方若对本报告有异议,请于收到报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公司提出;
五、本报告正文共 壹拾 页,附件共 壹拾贰 页,报告一式五份(委托单位四份,检测机构存档一份)。
浙江中环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地址: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慈凤西路20号
邮编:325000
电话:0577-56583216
传真:0577-56583221
电子信箱:wzrlhb@qq.com
项目名称: 浙江盛丰塑胶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执行情况评估报告
委托单位: 浙江盛丰塑胶有限公司
承担单位: 浙江中环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单位负责人: 金金燕
项目负责人: 黄显达
报 告 编 写: 黄显达
报 告 审 核: 汪 锋
报 告 签 发: 金金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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